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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及港澳台商标案例三:“VAPORESSO”商标摩尔多瓦异议案深度解析
2026-05-06 09:45
【案例基本信息】
异议商标:第051344号,VAPORESSO
商标类别:第9、11、34、35类
案例国家:摩尔多瓦
深圳麦克韦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克韦尔”)是一家在行业内颇具影响力的企业,专注于电子雾化技术的研发与创新。“VAPORESSO”商标是其重要的品牌标识,代表着其高品质的产品和先进的技术。
一、案情简介
华进知识产权的商标代理团队(下称“华进团队”)为麦克韦尔针对核心商标“VAPORESSO”进行全球监测,于2023年5月发现其在摩尔多瓦于第9、11、34、35类遭到抢注。
(一)争议商标详情
争议商标的情况如见表3-11所示:
表3-11 “VAPORESSO”商标详情
(二)抢注人背景
经初步调查,抢注人JELEZNEAC Oleg管理和控制着两家摩尔多瓦公司,分别为S.C. ZAMOS DESIGN S.R.L.(创立于2005年5月3日)和S.R.L. JELEZNEAC-COM(创立于2011年5月12日),两家公司均为存续状态,业务范围涉及批发贸易和零售,计算机领域咨询,商业管理咨询等。
(三)案件过程
麦克韦尔作为异议人委托华进团队,针对第051344号“VAPORESSO”商标,于2023年8月27日向摩尔多瓦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异议申请。被异议人在2个月的异议答辩期内并未进行答辩,摩尔多瓦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8个月的审理,于2024年3月14日下发异议决定,裁定被异议商标申请予以驳回。被异议人自收到异议决定之日起,在2个月内可以向摩尔多瓦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上诉委员会申诉,在申诉期限内,被异议人未提起申诉,故异议决定生效,被异议商标被最终驳回。
异议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商标“VAPORESSO”在第09、11、34、35类产品/服务上的注册申请被驳回,根据第38/2008号法律第40条的规定,异议人已证明其在商标注册申请日之前获得了未注册商标的权利,并有证据证明,摩尔多瓦共和国市场上已出现了与申请商标相同或类似的产品/服务,并标有至少在《巴黎公约》缔约国受到保护的相应标志,使用申请商标将有可能与之前的标志相混淆(第38/2008号法律第8条第(4)a)款)。(原文为摩尔多瓦语,以上为中文翻译)
二、案件处理难点
(一)异议人在摩尔多瓦无在先权利
缺乏在先权利,使得异议人在异议过程中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因此需要克服这一先天不足,通过其他证据或采取另外的策略来证明其为该标识的合法拥有者。
通过对摩尔多瓦商标法律的查阅与分析,华进团队发现,虽然没有在先权利,但仍可通过证明以下两点来阻止抢注商标的注册。
(1)在抢注商标申请日之前,异议人的商品已投放到摩尔多瓦市场。
(2)在抢注商标申请日之前,异议人的商标在巴黎公约至少一个缔约国达到知名的程度。
法条依据如下(原文为摩尔多瓦语,以下为中文翻译):
摩尔多瓦共和国议会2008年2月29日第38-XVI号《商标保护法》第8条
第8条驳回的相对理由:
(4)在异议的情况下,商标也应在以下情况下被驳回注册:
a)异议人已在商标申请日或支持该申请的优先权日之前获得了未注册商标或其他贸易标志的权利,包括法人名称,并且该权利已由法律行为或证据确认,证明与申请相同或类似的商品和/或服务已在摩尔多瓦共和国市场上销售,与申请相同或类似的商品和/或服务标有该标志,正在摩尔多瓦共和国市场上促销或正在谈判促销/销售,并在巴黎公约或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的至少一个缔约国享有保护和声誉,并且申请商标的使用可能与在先标志产生混淆或会利用该标志的声誉而不适当原因;……
为了应对该商标异议案件,华进团队与异议人组建了专门的证据搜集与调查团队,对抢注人的背景、关联公司、商业活动等进行了详细调查,还对市场上与“VAPORESSO”商标相关的产品销售、宣传推广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搜集到销售数据、市场调研报告、广告宣传材料,展会、发票、商标使用物料、产品销售网站、物流等证据,以进一步证明抢注人的恶意。
(二)证据的有效性与关联性
尽管搜集到了相关证据,但仍缺乏在抢注商标申请日之前,异议人的商品已经明确投放到了摩尔多瓦市场的直接证据。另外,也未能搜集到在抢注商标申请日之前,“VAPORESSO”商标在巴黎公约至少一个缔约国已经达到了驰名的程度的证据,因异议人在其它国家尚无被认定驰名的案例。
针对这一难点,华进团队连同摩尔多瓦方律师商议进一步调整思路,尝试从其它角度出发搜集相关证据以及援引相关法律依据。
1、搜集全球范围内的商标申请和使用证据
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商标注册证书、产品销售记录等。通过这些证据,有力地证明了异议人早在抢注商标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对该商标进行了布局和广泛使用,并且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2、搜集抢注人的进口行为证据
通过大量的调查与检索,发现抢注人有多次从中国进口电子烟行为,而麦克韦尔作为全球电子烟制造领域的头部企业,这使得抢注人有较大的可能接触到麦克韦尔的品牌。因此,这些证据进一步加强了对抢注商标行为不正当性的论证。同时也反映出抢注人对该商标的恶意抢注意图。
3、提供异议人商标独创性方面的证据
“VAPORESSO”商标具有较高的独创性,“VAPORESSO”源于使用者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时获得的两种主要感官的结合——雾气和口味。Vapor(雾气)指的是产品经过加热烟油后产生的烟雾。Esso则是来自Espresso这个词,Espresso以其浓郁的口味和令人愉快的香气而深受人们的喜爱。异议人希望在其产品中可以包含这两个因素的优点,因此其品牌的名称命名为“VAPORESSO”。该词汇非为现有词汇,而是异议人的智力创造,偶然出现相同商标的概率低。麦克韦尔提供了商标设计的过程、理念等证据,以证明该商标的独特性和原创性。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抢注商标的不正当性。
4、援引巴黎公约相关条款
被异议商标的申请不仅违反了摩尔多瓦本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还违反了《巴黎公约》第十条之二的规定,即第十条之二〔不正当竞争〕:
(1)本联盟国家有义务对各该国国民保证给予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有效保护。
(2)凡在工商业事务中违反诚实的习惯做法的竞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3)下列各项特别应予以禁止:
1.具有不择手段地对竞争者的营业所、商品或工商业活动造成混乱性质的一切行为;
2.在经营商业中,具有损害竞争者的营业所、商品或工商业活动商誉性质的虚伪说法;
3.在经营商业中使用会使公众对商品的性质、制造方法、特点、用途或数量易于产生误解的表示或说法。
三、意义与启示
在华进团队与外方律师共同努力下,摩尔多瓦商标局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部最终裁定驳回了被异议商标的申请。而争议商标申请人针对这一驳回决定也没有提出上诉,这也意味着异议人在这场商标异议案中取得了胜利。该案的胜利,维护了异议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异议人在国际市场上的拓展扫除了一个障碍。
同时,该案也为广大出海企业面对商标抢注这一难题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1)加强商标保护意识,高度重视商标获权,及时在国内外进行商标注册,防止他人恶意抢注。
(2)加强商标预警与监测,及时发现和积极应对商标抢注行为。
(3)在应对商标抢注问题时,即使存在关键证据不足的情形,仍应多角度、多维度的通过其他证据信息的补强和法律条文的援引来论证抢注商标行为的不正当性,从而增加成功狙击抢注商标的可能性。Copyright © 2021 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All Rights Reserved.粤ICP备12081038号